省内各保险公司:
根据中国保监会有关要求,请各公司报送2005年1-11月保险经营状况分析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2005年1-11月份各保险公司保险业务发展的特点及原因分析;
(二)各公司业务波动较大的险种及原因;
(三)经营策略及结构调整的有关情况;
(四)保险业务发展预测及相关政策建议。
二、分析报告要有观点、有深度,文字要精炼。
三、报告应于2005年12月16日上午11时之前,以纸质正式文及电子形式上报我局。
特此通知。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