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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诚信制度建设提高车险理赔服务质量的通知(中国保监会广西监管局提供)

  

广西辖内各区级财产保险公司,广西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业诚信建设是立业之本,发展之基,各公司应高度重视车险理赔诚信建设工作,要把“解决理赔难、树立诚信形象、创理赔品牌”作为今年我区财产保险公司诚信制度建设一项头等大事来抓,通过组织建设、制度落实、检查和整改等措施进一步规范车险理赔服务工作,提高车险理赔服务质量。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诚信制度建设提高车险理赔服务质量的通知》(保监发〔2005〕24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我局制定的《广西保监局关于加强诚信制度建设提高车险理赔服务质量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公司要认真组织辖内各分支机构学习领会《通知》和《实施办法》的精神。建立和完善公司车险理赔诚信建设工作方案(其中包括分公司对下级机构的信用考核评分指标体系实施办法)。

  二、各公司要对车险理赔情况进行自查,主动查找存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抓好落实工作。我局将根据情况进行抽查,并对“理赔难”问题较突出的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对弄虚作假、拖延赔付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大对车险理赔环节的违规行为和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三、各公司要严厉打击虚假理赔和其他车险理赔中的诈骗行为,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直接领导责任。

  四、各公司应密切关注和研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理赔案件,及时分析新情况和新问题,并加强对基层公司的业务指导。

  五、广西保险行业协会要积极推动公司认真落实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中心城市机动车辆保险服务承诺》,通过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高协调服务能力,树立行业诚信形象。

  六、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应通过建立诚信建设考核标准,对各公司的理赔服务投诉数量、因理赔服务问题受到的处罚次数、被新闻媒体报道的次数、结案率等指标进行行业通报,督促各公司寻找差距,不断改进服务。

  七、为加强我局与各公司的工作联系,各公司车险管理部门应注意收集相关资料,指定专人负责,以便及时向我局反映和沟通有关情况,提高工作效率。

  请各公司于2005年4月30日前将公司的车险理赔诚信建设工作方案和联系人名单上报我局备案,自查报告上报时间为2005年5月31日前。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陈强 、赖柳柳

  联系电话:5536817

   真:5536666

  电子信箱:nnbjb@163.com

   

   

   

   

   

  二OO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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