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保监办发〔2006〕58号
广西辖内各区级产险公司: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及时发现车险市场问题,确保《条例》顺利实施,根据保监会的工作部署,请各产险公司从2006年7月10日起,向我局上报临时《车险业务统计报表》(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送方式:发送邮件至邮箱gxbjjcxc@sina.com,同时传真至0771-5536666。
二、报送频率:每周报送一次。
三、报送期间:各公司每周一中午12:00以前,向我局报送上周《车险业务统计报表》。例如:2006年7月10日报送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7日的车险业务统计表;2006年7月17日报送2006年7月8日至2006年7月14日车险业务统计表。
四、联系人:赖柳柳,电话:5536817。
五、《车险业务统计报表》停止报送时间待我局通知。
附件:《车险业务统计报表》.xls
二OO六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