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保监发〔2007〕82号
柳州、玉林保险行业协会,广西辖内各区级保险公司:
为加强保险诚信建设,更好地发挥诚信考评工作对基层公司诚信建设的推动作用,广西保监局制定了《关于建立市级保险公司诚信考评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并就推进试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市级保险公司诚信考评体系的重要意义。各区级保险公司要积极指导和支持试点地区分支机构参与该项活动;试点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理事会要认真组织研究相关工作,秘书处负责具体工作,各会员公司全力配合,共同积极稳妥推进建立考评体系工作。
二、《指导意见》是关于推进试点工作的原则规定。试点地区保险行业协会可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诚信考评办法,在考评内容、考评指标、实施方式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并报广西保监局备案。
三、广西保监局办公室负责指导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在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关于试点工作的相关建议,请及时向广西保监局办公室报告。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