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保监发〔2007〕129号
广西辖内各区级寿险公司:
近期,由于个别寿险公司内控制度不严密,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导致个别品行不良的员工、营销员贪污诈骗或挪用保险费、保险赔偿给付金,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也严重损害了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突显了寿险公司经营管理中的漏洞。这些案件被媒体曝光后,对行业形象也造成了不良影响。为加强寿险公司的内控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各寿险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重点是疏理保费收取的流程和手续,严密内控措施,要加强对重要单证的管理,对重要单证要定期进行严格的清理和核销,鼓励有条件的公司实施保险营销员“零现金”制度。要对公司内部给赔付流程、岗位和人员进行严格管控;对大额的保险赔偿给付金要通过银行转账或本人领取等方式予以支付。各公司要切实通过完善承保和理赔给付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制约,加强防范各种经营风险。
二、加强执行力的建设。各寿险公司要加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完善内控监督制约机制。各寿险公司要加强对经营管理全过程中各风险环节的监督制约,形成有效的防范风险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
四、严格执行《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6年第3号)等规章制度,加强对保险营销员的管理。各寿险公司要切实履行对营销员管理的职责,不得以保险营销员与公司是代理合同关系为由推卸公司自身的管理责任。各公司除了对保险营销员的展业行为进行管理外,还应采取有效措施了解保险营销员主要的日常生活行为,坚决将染有赌博、吸毒、嫖娼和购买六合彩等恶习的人员清除出保险营销员队伍。
五、切实加强客户回访制度。各寿险公司要加大对客户的回访力度,除了认真落实寿险新单在犹豫期内100%回访外,还要加强对委托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有效回访,要善于通过回访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六、加强对投保人保护自身权益的宣传教育。各寿险公司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强投保人保护自身权益的宣传教育工作,如提示投保人要通过正规合法渠道购买保险,支付保险费后必须及时索取保险费发票和保险单等。
二OO七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