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保监办发〔2009〕74号
广西辖内各区级保险公司,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各市保险行业协会: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授予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保监发〔2008〕161号)的规定,现将拟授予《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15日,该名单同时在广西保监局网站予以公示。对上述人员取得授予资格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于2010年1月12日前向广西保监局反映。
联系部门:广西保监局保险中介监管处
联系人:杜鑫 0771-5566961
传真:0771-5531981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