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保监发〔2010〕39号
广西辖内各区级财产保险公司:
近期,我国西南地区遭受严重旱灾影响,广西也遭遇罕见的秋冬春连旱,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功能作用,保障受灾农户的生产生活,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做好西南地区旱灾理赔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0〕32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旱灾理赔和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公司要充分认识做好旱灾理赔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尤其是旱灾严重的桂西北地区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落实好旱灾理赔和防灾减灾的各项工作措施。各公司要启动大灾理赔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大灾理赔和防灾防损工作,并成立专门理赔工作小组奔赴灾区指导理赔查勘工作。
二、积极主动,做好查勘理赔和防灾减灾各项工作。各公司要充分发挥保险的防灾减灾功能,协助政府部门和农户做好保险标的的抗旱工作,尽可能帮助受灾农户降低损失。同时要积极与消防、林业等部门沟通,并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要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要求,认真做好查勘理赔工作,理赔过程中要做到“三公开”、“三到户”,对因干旱引发的森林火灾要迅速组织人员力量奔赴火灾现场了解灾情,积极开展查勘定损,尽快予以赔付,严禁出现任何损害农户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落实责任,做好旱灾理赔和防灾减灾信息报送工作。
各公司要建立灾害时期信息报送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专门机构和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收集报送有关信息,确保信息报送工作的质量和时效。信息报送具体要求:
(一)涉灾险种的承保情况。包括险种名称、承保数量、责任限额及保费金额等内容;
(二)旱灾报损和理赔情况。包括报案单位、报案件数、报损数量,报损金额及查勘理赔情况等内容;
(三)防灾减灾的工作情况。包括所采取的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等内容。
为掌握综合信息的最新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即每次报送即使没有新情况也要报告,如有重要工作动态信息可随时报送。请各单位于每周五上午10时前将综合信息以传真和电子文件两种方式报送广西保监局,所报材料需加盖公章。停止报送综合信息的时间以广西保监局通知为准。
联系人:李 蕊
报送传真:0771-5568281
电子邮箱:gxbjjcxc@126.com
保监发[2010]32号——关于做好西南地区旱灾理赔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pdf
二O一O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