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保监发〔2010〕95号
各人身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
现将中国保监会《关于嘉禾人寿鞍山中心支公司单位行贿案的通报》(保监寿险〔2010〕83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账外支付手续费属于商业贿赂行为,其违反了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行业的声誉,腐蚀了干部队伍。各公司要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各公司要紧紧抓住资金收付环节,规范手续费支付,努力从源头上切断商业贿赂的资金来源。要从财务管理、销售管理、监督考核、信访投诉等方面入手,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不懈抓好风险防范宣传教育。各公司要通过宣传、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基层销售人员对商业贿赂问题的认识,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杜绝以商业贿赂为手段违法违规开展业务。
我局将按照中国保监会的部署要求,以银保市场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寿险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商业贿赂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保监寿险[2010]833号——关于嘉和人寿鞍山中心支公司单位行贿案的通报.pdf
二O一O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