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保监发〔2010〕104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2009年11月20日,你公司向我局提交了苏春宽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在申请材料中,拟任高级管理人员苏春宽(身份证号:452802196711047235)函授大专学历系伪造。你公司以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方式取得了监管机关核准苏春宽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行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撤销核准苏春宽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行政许可。
你公司须在本决定下发之日起十日内将我局下发的《关于苏春宽任职资格的批复》(桂保监复〔2009〕622号)交回广西保监局。
二O一O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