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保监发〔2011〕10号
各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的管理,现将《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10〕10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广西实际,提出以下监管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确保规定各项要求按时得到落实。各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把规范中介业务管理作为2011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合规工作的重点抓好、抓实。要立即行动,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规定各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得到落实。我局将对通知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能按时达到通知规定要求的,将依法追究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准确把握《关于规范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的通知》之间的关系。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10〕107号)在中介机构选择、中介业务管理系统、佣金支付管理等方面有更高要求的,按中国保监会通知规定执行。中国保监会通知未作要求的,按我局《关于规范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的通知》(桂保监发〔2010〕15号)规定执行。
三、认真负责,及时准确报送中介业务统计报表。按照中国保监会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分别向我局报送中介业务统计报表(见附件,电子版请到我局网站“文件下载”栏下载,网址:http://guangxi.circ.gov.cn),电子版报表报送到gx_zjc@circ.gov.cn邮箱,纸质版报表应当由总经理签字确认,对报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翟建兵
电话:5566962
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10]107号).doc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