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保监发〔2011〕63号
为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我区财产保险公司实现信息公开透明,现将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财产保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的通知》(保监产险〔2011〕92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查询制度顺利实施
《通知》对做好财产保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各公司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严格按照保监发〔2009〕111号文和《通知》规定的查询险种范围、时限要求和实施步骤做好相关工作,加大财产保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建设的工作力度,确保财产保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顺利实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各公司要严格按照保监发〔2009〕111号文和《通知》要求,成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顺畅高效协调一致的内部工作机制,确保在保监会和总公司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系统改造、测试、上线、数据导入和客户异议信息查询及处理情况报送等各项工作,并注意做好客户信息保密工作。
三、强化管理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公司要严格按照保监发〔2009〕111号文和《通知》要求落实专岗专人负责制度的落实、协调和联络等相关工作,并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对各级高管人员的年度考核范畴,从数据质量,客户服务等方面加强考核监督,进一步方便客户查询。
四、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查询数据真实可靠
各公司要严格按照保监发〔2009〕111号文和《通知》要求全面评估、优化客户查询界面和查询流程,强化内控,规范理赔和数据质量管理。严格落实本公司向客户承诺的报案、调度、立案、查勘、核损、单证审核、核赔、赔款支付等各环节完成时限的要求,加强数据质量考核,统一数据处理的方式和标准,尤其要加强对基础数据录入操作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查询系统数据真实可靠。
五、加大社会宣传,确保制度效能更好发挥
(一)各公司应当结合公司实际,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公司柜面、网络、电话和中介代理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客户体验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鼓励更多客户参与查询,增强公司经营透明度。
(二)各地保险行业协会要发挥自身优势,精心筹划信息查询制度的宣传工作,切实发挥查询制度的监督作用。一是加强会员交流。组织各会员公司就实施信息查询制度的有关情况开展经验交流,促进行业进一步优化查询系统,方便消费者查询。二是加强与媒体合作。采取消费者调查、与媒体建立密切的互动机制等多种形式,建立宣传长效机制,扩大社会影响,提高公众知晓度。
广西保监局将于2011年8月按照《通知》要求对各公司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及时督促落实不力的公司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采取监管措施。同时,将公司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的运行情况作为新设分支机构开业验收的主要内容之一,并对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客户异议信息反映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进行查处,在现场检查中对辖区内各公司查询系统与核心业务系统数据一致性进行重点检查,对数据不真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将给予严厉处罚。
附件: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财产保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的通知》.pdf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