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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西保险业“六五”普法规划》的通知(中国保监会广西监管局提供)

  

桂保监发〔2012〕40号

各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南宁营业管理部、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各市保险行业协会、广西保险学会

  现将《广西保险业“六五”普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宣传和落实工作。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广西保险业“六五”普法规划

  (2011—2015年)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途径和举措,为做好广西保险业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中国保监会“六五”普法规划》精神,结合广西保险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广西保险业“六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广西保险业和保险监管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经营和依法监管,为广西保险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五”普法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保险监管人员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广西保险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以依法合规经营和诚信建设为重点,提升行业社会形象;广泛宣传保险法律法规,普及保险知识,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六五”普法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广西保险业“十二五”规划和中国保监会“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广西保险业改革发展和保险监管创新,维护保险市场和谐稳定和行业健康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以人为本、发展为民,着眼于广大保险从业人员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实际需要,灵活多样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教育群众中服务群众,依靠群众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实现好、维护好保险消费者的根本利益。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结合广西保险行业和地方特点,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因地制宜、因需制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 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准确把握广西保险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在规律,不断强化法治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把集中式普法逐步转化为经常性普法,推动普法工作向常态化转变,体现保险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和规律性,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在“五五”普法学习宪法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宪法这项基础性、根本性的重点工作,努力提高保险从业人员和监管干部的宪法意识,深入理解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领会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方面的法律,努力在广西保险行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保险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引导广大保险从业人员和监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强化法治意识,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监管、发展为民、公平正义的理念,用法治理念指导监管实践,用法治观念促进行业发展。

  (四)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促进行业改革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加强对与保险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为着力点,促进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推动行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紧紧围绕广大被保险人关切、反映强烈和对行业发展危害严重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行业诚信建设,逐步构建政府监管、公司内控、行业自律、社会评价和舆论监督多层次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五)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保险普法宣传教育,强化依法行政,认真学习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完善保险监管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制度,健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围绕保险行业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保险监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和执法检查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能力水平。

  (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利用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载体,大力普及保险法律常识,在广西保险行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推进“法律进机关”,切实提高保险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把法律法规作为保险监管部门重要的学习内容,做到法律学习有计划、有落实,学习效果有评估、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内部网络,建设机关法制学习平台,为监管人员学法、用法提供帮助;建立领导干部特别是法制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定期法律培训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监管工作全过程。

  推进“法律进公司”,促进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围绕保险机构的经营特点,加强对保险高管人员的法制培训,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完善保险从业人员网上学习测评系统建设,及时更新法律法规学习内容,确保学习效果;推动公司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治理结构,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促进保险从业人员进一步强化诚信守法的经营意识。

  推进“法律走近公众”,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保险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服务群众的主题,围绕保险经营的特点,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讲解保险法律基础知识,加强保险消费者法制宣传教育,突出保险合同、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提高广大保险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保险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为保险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主要是保险监管干部和保险从业人员,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大力推进保险监管干部学法用法守法。加强法律基础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项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保险监管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培训力度,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深入开展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依法经营情况作为保险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教育,进一步增强保险公司高管人员诚信守法、规范经营的意识和能力。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3月。制定行业普法规划,明确普法内容,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广西地方和保险行业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在中国保监会党委的领导下,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抓好组织推动。为加强普法工作指导,广西保监局成立“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朱衍生

  副组长:余利民 、易细纯、文锋

  成 员:李艳明、吴传明、胡英全、严廷宙、莫利宁、欧阳丽莉、黄鹏

  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西保监局法制处,负责具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

  (二)夯实基础,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单位法制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三)健全机制,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评估体系建设。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和评估考核指标体系,抓好监管干部的普法考试及保险公司高管人员的法律考核;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四)强化保障,保证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和人员配备。加大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的投入,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保监局配备普法专岗人员,各保险公司确定普法联系人,明确工作责任,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五)创新方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创新法制宣传方式,不断拓宽集中宣传渠道,丰富日常宣传载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关注法律焦点问题,结合保险业热点问题 ,深入浅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拓宽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实现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教育格局,不断扩大覆盖面,促进“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全面完成“六五”普法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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