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保监函〔2012〕347号
为掌握保险公司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有关情况,进一步加强保险法制工作,经研究决定,各公司需定期向我局报送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有关情况报告及相应统计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报送保险公司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有关情况报告。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民事诉讼和仲裁(包括劳动仲裁)案件发案和结案的总体情况及特点。二是案件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及典型案件分析。三是本公司法制建设工作情况,包括建章立制、法律培训、相关活动等。四是对加强保险法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对保险争议条款的改进、诉讼和调解有效对接的建议,减少案件发生的措施、改善司法环境、治理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的法律建议等。
(二)填报广西辖内保险公司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统计表、广西辖内保险公司重大典型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报告表。报表格式见附件,电子版可登录广西保监局网站“文件下载”栏下载,请勿更改报表格式。2012年上、下半年案件统计表无需填报2011年同期相关数据。
二、报送时间
请各公司于每半年结束后的15日内报送。2012年上半年案件情况报送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前。
三、报送方式
请各公司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方式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请发送至gx_fzc@circ.gov.cn。
请各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报送工作。
联 系 人:翟建兵、陈芳
联系电话:5566962、5569662
201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