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特别是2004年以来,在中国保监会党委、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省保险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广东保险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开始迈上具有广东特色的又好又快科学发展道路。继2004年全省保费收入重夺全国第一之后,2007年1-9月,全省保费收入达602亿元,排头兵优势继续扩大,领先第二名的省份约150亿元。其中,广东保险监管辖区(不含深圳市,下同)在GDP位居全国第3的情况下,保费收入达465亿元,位居全国各地区首位;保费同比增速达31.4%,创12年来同期新高,高于全国增速8个百分点。同时,我省是2004-2007年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连续4年保费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唯一省份。这些成绩的取得,在我省保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标志着我省保险业改革发展进入新时期。
广东保险业前9个月市场运行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区域统筹促进了协调发展。根据广东实际创新发展战略,从2004年开始稳步实施推进“区域统筹、分类指导”战略,较好地促进了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等地区统筹协调发展和保险机构协调发展。如今年上半年原来发展较慢的粤西地区保费同比增速达22.5%。产寿险业务实现高位平稳快速协调发展,前9个月财产险保费139.8亿元,同比增长37.1%,高于全国增速1个多百分点;人身险保费324.6亿元,同比增长29.1%,高于全国增速10个百分点。大中小公司协调发展,16家中小寿险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业务增速达69%,高于市场平均水平39个百分点。
二是调整结构提高了发展质量。在财产险方面,积极落实国家法规政策,拓宽新的业务领域,寻求新的增长点,主动调整一些风险大、效益差的业务。其中车险保费同比增长49%,特殊风险保险保费同比34%。在人身险方面,积极扩大服务领域,着力提高期缴业务比重,大力发展个险业务和银保期缴、健康险等业务,取得了积极成效。其中个人代理业务保费同比增长超过20%;健康险保费同比增长58%。
三是营造环境注入了新的动力。广东保险业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经济补偿功能、资金融通功能和社会管理功能,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国务院23号文的逐步贯彻落实,政策效应日益显现,全省各级地方党委政府陆续出台扶持政策,一些制约保险发展的矛盾与障碍得到了有效解决,为广东保险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其中,农业保险各项业务试点稳步推进,保费收入同比增长高达129%;交强险业务超常规发展,推动全省汽车投保率由2006年的69%上升到目前的90%多。
四是有效监管保障了健康发展。保监局按照保监会的统一部署,提升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坚持促发展、防风险两手抓,探索建立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在全国率先完成地市行业协会建设工作,大力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地下保单,风险防范能力有效提高,促进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是改进服务提升了行业形象。随着全省车险、人身保险、保险中介等服务标准的制定推广,保险知识社区活动的举办,广东保险热线咨询活动和保险服务满意度调查的开展,广东保险诚信服务年建设得到全面启动,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认知度、信任度、认可度得到了积极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