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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外资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地址审批(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提供)

  

  项目:中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外资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地址审批

  受理机关:广东保监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办案类别:审批

  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期起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与决定→制文(证)与送达

  所需提交材料:

  1、变更营业场所申请;

  2、变更后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文件(营销服务部的场所地址应当详细、明确,有门牌号,确实无门牌号的应当由当地政府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3、营销服务部经营场所变更后有关保单后续服务情况的说明;

  4、按照拟设地规定提交有关消防证明,无需进行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提交申请人作出的已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的书面承诺;

  5、拟变更地址的保险机构许可证;

  6、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2009年4月1日起按照保监统信【2009】222号文件要求报送电子化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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