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 [免费注册] [使用QQ登录]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保险公司分公司以下营业性分支机构筹建审批(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提供)

  

  项目:保险公司分公司以下营业性分支机构筹建审批

  受理机关:广东保监局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3、《反洗钱法》

  办案类别:审批

  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期起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与决定→制文(证)与送达

  填写表格:《保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筹建负责人填写)

  所需提交材料

  1、设立申请书;

  2、申请前连续2个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和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状况报告可以不要求经过审计);

  3、上一年度公司治理结构报告以及申请人内控制度;

  4、分支机构设立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拟设机构3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设立分支机构与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和内控状况相适应的说明;

  5、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6、申请人作出的其最近2年无受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声明;

  7、拟设机构筹建负责人的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8、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方案;

  9、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2009年4月1日起按照保监统信【2009】222号文件要求报送电子化文档)


  

  注意事项:

  1、筹建期间不得随意更换筹建负责人,如确实需要更换须向监管部门书面报告。

  2、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业务经营活动。

  
咨询提问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的言论。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最新咨询反馈 进入详细反馈页>>
关于钰弘博 - 联系方式 - 合作机会 - 网站地图 - 官方微博 - 企业平台
Copyright ? 2004-2012 51Train.Com.CN 广州钰弘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1079259-1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