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保监发〔2008〕49号
各保险公司在湘一级分公司(含筹)、省保险行业协会:
为切实加强保险营销员管理,中国保监会组织开发了保险营销员监管信息系统。湖南保监局作为保监会系统第五批上线试点单位,在各单位的积极配合下,经过前期大量紧张的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系统正式上线的各项准备,系统正式上线的条件已基本成熟。为保证保险营销员监管信息系统在我省上线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正常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落实。开发并启用保险营销员监管信息系统,是中国保监会进一步加强保险营销员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各保险公司进一步提升保险营销员管理水平的难得契机。各保险公司要加强领导,督促落实,设置专人专岗,保质保量完成系统上线相关工作。
二、保险营销员监管信息系统上线启用时间:
三、保险营销员监管信息系统上线启用后,以前版本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作废,各保险公司应尽快向省保险行业协会提交新版《保险营销员展业证》登记注册申请,省保险行业协会审核通过后,各保险公司可委托省保险行业协会打印或自行打印发放新版《保险营销员展业证》,为全省保险营销员全部挂牌展业创造条件。
四、为明确保险营销员监管信息系统的用户使用权限和职责,各单位应遵照《湖南省保险营销员监管信息系统使用操作手册》执行。
五、各保险公司和保险行业协会在保险营销员监管信息系统上线、运行中遇到问题,应及时报告我局。
联系人:李宁
电话:0731-2327662(4月28日后变更为0731-4528184)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