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保监发〔2008〕39号
各保险公司在湘一级分公司、中国信保长沙营业管理部,省保险行业协会:
“湖南省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是省政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我局监管体系的重要信息平台。自2007年3月以来,各机构基本上都能够按照《关于加强湖南保险信用信息归集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如实填报数据,但都普遍缺少惩罚记录和处罚信息,存在报送数据不全面的情况。为加强规范信用信息归集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各家保险机构和省保险行业协会应如实、全面、及时按照模板要求向监管机关对口处室报送各类信用信息数据,包括奖惩记录和处罚信息,并对所报送的数据质量负责。
二、营销员信息由省保险行业协会汇总报送,营销员处罚信息由我局保险中介监管处审核把关后,再由我局统计研究处按规定向省信用信息交换平台报送。
三、报送模板、报送范围、报送方式和报送频率按照2007年3月下发的《关于加强湖南保险信用信息归集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不变。
四、各保险机构信用信息联络员如果发生变化,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陈国军
电话:0731-2327530
传真:0731-2327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