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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财产保险业城乡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国保监会湖南监管局提供)

  

湘保监发〔2011〕60号



各财产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各保险行业协会: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我局制定了《湖南财产保险业城乡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点公司应对照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其他公司应参照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督促基层分支机构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各市(州)行业协会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各市(州)保险业服务体系建设。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湖南财产保险业城乡服务体系建设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结合湖南财产保险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提升保险服务质量,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富民强省和“四化两型”战略部署,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融合组织、制度、技术、文化、人才等要素,加强产品开发、销售管理、承保理赔等环节管控,完善政策支持、服务标准、考核监督、激励机制等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功能、广覆盖的城乡保险服务体系。

    二、工作目标

     选择部分保险机构进行试点,探索建立适合省情、面向公众、功能完善、机制科学的财产保险业城乡服务体系,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让社会公众享受到更多、更优质的保险服务,实现财产保险业在地方经济社会中服务广度和深度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保险满意度。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步推进。城乡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认真做好试点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保险服务体系内涵丰富,应从当前社会公众的保险需求和保险行业的发展实际出发,因势利导,选好重点突破口,确保试点取得实效。

    (三)监管引导,自主创新。监管部门给予试点单位必要政策支持,创造良好外部环境。试点单位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方法。

    四、工作任务

    (一)宣传保险文化

    1.找准宣传途径。针对城乡差异因地制宜,采取适合城市和农村的宣传方式,开展“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公众保险意识。

    2.宣传保险功能。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介绍保险服务内容,使社会公众了解保险服务具有的特点和功能作用,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保险消费观念。

    3宣传试点成效。及时总结城乡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成果,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提升活动影响力,取得社会公众认可。

    (二)健全服务网络

    1.合理布局机构。在市场有需求、发展有潜力、管控能到位的前提下,改造利用现有机构,适度增加新设机构,可在社区、高校、工业园区布局服务网点。

    2.借力外部渠道。借助保险中介机构网络优势,通过驻点方式延伸服务网络,提供承保、理赔、咨询服务。利用网络、电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相关销售、咨询等服务。

    3.完善农村网络。自建或依托外部机构共建农村保险服务网络体系,可在经济较为发达、地处中心位置的中心乡镇设立保险营销服务部,在周边乡(镇)、村设立专门服务于国家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服务办公室(点)。

    (三)锻造服务队伍

    1.树立服务理念。加强以服务客户为导向的保险企业文化建设,开展以服务为中心的职业道德教育,倡导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诚信服务意识。

    2.充实服务人员。加大投入力度,配置与业务规模、机构数量相匹配的服务人员,平衡展业、承保、理赔等各个环节的服务能力,加强服务保障。

    3.提升服务技能。出台服务人员培训规划,制定服务人员培训指引,强化服务人员培训并要求取得从业资格,开展服务技术训练评比,提升人员专业素质,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四)拓宽服务领域

    1.完善产品体系。紧随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关注社会公众需求,积极开发完善保险产品功能。针对不同销售渠道提供差异化保险产品,为客户提供多种选择。

    2.延伸服务内涵。加强与各类专业救援机构合作,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救援服务。要与农技、防疫、气象等部门建立合作关系,主动向客户提供防灾防损的相关信息。采取发短信等方式实时提供各类安全知识,创建保障客户安全生产和生活新方式。

    3.参与社会管理。健全快处快赔工作机制,参与城市治堵工程。开展保险打假防骗,提高保险行业诚信度。参与农村社会综合治理建设,推动新险种开发和运用。

    (五)优化服务流程

    1.完善流程控制。增加流程控制系统功能模块,将服务全部环节纳入流程管控监督,简化流程,缩短服务周期。

    2.改进信息系统。在服务各环节引入信息技术,加强服务过程的全程监控,提升服务效率,改进服务质量。

    3.透明服务过程。通过推动信息披露和信息自主查询平台建设等方式,使保险消费者了解监督保险服务过程。

    (六)统一服务标准

    1.统一职场标准。制定基层网点设计布置规划,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标准化职场,提升公司外部形象。

    2.统一操作规程。根据监管法规政策和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分解细化业务流程,明确操作步骤,编印工作手册。

    3.统一行为规范。针对公司销售、承保、理赔等环节各个工作岗位的性质特点,建立岗位服务准则,规范员工服务行为。

    (七)建立评估机制

    1.完善考核机制。以“前台服务客户、后台服务前台”为目标,建立健全以客户为导向的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加强岗位人员职责考核监督工作。

    2. 开展服务评比。量化服务评价标准,对同一服务环节的服务人员开展服务比武,评选表彰服务标兵,形成赶学比优的服务氛围。

    3.接受公众评估。引入社会监督机制,针对不同服务环节、不同工作岗位,推出服务对象评价指标体系,接受社会公众评价。

    五、工作部署

    (一)试点范围

    在人保股份长沙分公司试点以车辆保险为重点的城市服务体系建设,在人保股份常德分公司试点以农业保险为重点的农村服务体系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湖南财产保险业城乡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 正 湖南保监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成员:沈宇红 湖南保监局产险处处长

    于 波 湖南保监局产险处副处长(调研员)

    徐如财 人保股份湖南省分公司总经理

    陈思明 人保股份湖南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长沙市分公司总经理

    宋维君 人保股份常德市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及联络协调。办公室主任由沈宇红兼任,李炎、薛一帆、李智域、黄辉、曹亚南、张祖平为办公室成员。

    (三)进度安排

    1.部署动员。2011年10月至11月上旬,深入基层充分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启动仪式。2011年11月下旬在长沙举行城乡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启动仪式。

    3.组织实施。2011年12月至2012年5月,试点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城乡服务体系建设,并做好信息宣传工作。

    4.总结推广。2012年6月底,总结试点成果,交流试点经验,制定在全行业推广实施的工作意见。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城乡保险服务体系既是我省保险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载体,也是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的重大举措。试点单位要由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解决好人、财、物和技术保障等问题,确保试点取得实效。

    2.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湖南保监局负责试点工作的宣传、指导、协调、总结、推广,人保股份湖南省分公司配合做好宣传、指导、协调、总结以及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人保股份长沙、常德分公司负责制定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城乡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创新性工作,试点单位要广开思路,勇于尝试,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全面推广我省城乡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积累经验、提供借鉴和建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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