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保监局“六五”普法规划》的通知(中国保监会湖南监管局提供)
湘保监发〔2012〕9号
机关各处室: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和《中国保监会“六五”普法规划》精神,我局制定了《湖南保监局“六五”普法规划》,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湖南保监局“六五”普法规划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六五”普法规划》 的通知》,结合湖南保险业发展和保险监管实际,特制定湖南保监局“六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湖南保监局“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努力为湖南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使湖南保险业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湖南保监局“六五”普法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湖南保监局工作人员法治理念,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决策部署,健全湖南保险监管制度体系,提高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以依法合规经营和诚信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湖南保险从业人员尤其是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升行业社会形象;进一步广泛宣传保险法律法规,普及保险知识。
湖南保监局“六五”普法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行业发展和监管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湖南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服务湖南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为民监管的理念,从广大被保险人的需要出发,灵活多样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教育群众中服务群众。
——坚持分类指导,讲求实效。结合保险行业和湖南地域的特点,坚持抓住重点、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
——坚持学用并举,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准确把握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在规律,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制度和方式方法,提高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五五”普法学习宪法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宪法这项基础性、根本性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湖南保监局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理解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方面的法律,努力在湖南保监局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引导广大保险监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监管、监管为民的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用法治的理念指导监管实践,用法治的意识促进行业发展。
(四)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促进行业改革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加强对与保险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为着力点,分期分批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法制培训,促进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推动行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紧紧围绕广大被保险人关切、反映强烈和对行业发展危害严重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切实维护保险行业形象。
(五)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保险监管和行业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险监管工作各项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围绕保险行业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保险监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依法治理的执法检查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能力水平。
(六)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丰富教育形式和活动载体,在保险行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在全社会大力普及保险法律常识。
要让“法律进机关”,提高湖南保监局依法监管和服务的水平。把法制教育作为建设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内部网络,建设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工作人员学法提供条件;逐步建立起分层次的法制培训制度,对局领导、各处室负责人、法制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分批分期开展培训;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
要让“法律进公司”,促进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围绕保险从业机构的经营特点,加强对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促进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促进各类从业人员进一步树立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要让“法律走近公众”,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保险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围绕保险经营的特点,通过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讲解基本保险法律知识,提高广大被保险人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保险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主要是湖南保监局全体干部和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特别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保险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法制宣传教育。
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制度,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要切实加强保险监管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组织保险监管干部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要切实加强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保险公司高管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3月31日前。根据中国保监会“六五”普法规划制定湖南保监局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将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报保监会法规部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湖南地方和行业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迎接保监会中期检查督导。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迎接保监会的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领导,切实抓好组织推动。湖南保监局成立“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由局一把手任组长亲自抓,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分头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处,承办普法依法治理的日常工作。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自身的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夯实基础,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宣传教育以效为先,注重实效,工作的开展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坚持分类指导、因人制宜,防止形式主义。
(三)健全机制,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评估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评估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四)强化保障,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使用。湖南保监局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切实予以保障,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五)创新方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积极探索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大力加强普法园地建设,不断拓宽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实现全方位、立体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格局,不断扩大覆盖面,促进“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全面完成“六五”普法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