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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保监局关于加快县域寿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保监会河南监管局提供)

  

 

豫保监发[2005]42号

关于印发《河南保监局关于加快县域寿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级寿险分公司:

  为切实推动我省县域寿险发展,我们制定了《河南保监局关于加快县域寿险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印发执行,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各公司要根据《意见》精神,认真研究,制定本公司全省系统发展县域寿险的实施方案,并于2005年4月22日前报我局。

  二、各公司应注意发现县域寿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帮助基层机构及时解决。同时,对基层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加以总结交流,以点带面,不断提高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三、各公司要加大对县域业务发展的考核力度,我局将对在县域寿险发展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机构予以表彰。

  特此通知

  附件:河南保监局关于加快县域寿险发展的指导意见

                  二○○五年四月七日

附件:

河南保监局关于加快县域寿险发展的指导意见

  县域寿险是指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腹地的区域寿险。近年来,我省县域寿险取得了较快发展,但在整个寿险市场上的占比仍然偏小。县域寿险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发展县域寿险是做大做强保险业的重要战略任务。为加快我省县域寿险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服务“三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抓住实现中原崛起这一重要战略机遇期,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河南寿险市场实际、彰显不同地区特点的县域寿险发展之路。

  (二)基本原则:坚持发展的速度、质量、结构、效益相统一,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坚持因地制宜,发挥比较优势,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二、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

  (一)抓住基础环节,创新产品服务。各公司要根据县域实际,做好市场定位,开发适合县域消费、保费低廉、保障适度的产品,为县域居民提供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保险服务。除养老、医疗、意外保险外,还要针对学生幼儿、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个体专业户等不同群体量身定做产品。对于贫困地区,着重设计低费率、低保障的产品,开发低端市场,突出保障性;对于较富裕的地区,在保障的基础上,可设计有一定投资价值的产品,做到低端、中高端市场并行。针对县域居民文化水平偏低、交通不便的情况,应以通俗易懂、投保简便、免体检的卡折式产品为重点,力求产品通俗化、人性化。

  要大力创新服务,尝试建立一套符合县域特点、行之有效的客户服务体系。采取灵活的缴费方式或建立可靠的代办渠道,按时收缴保费。建立健全业务保全制度,做好农村保单的续收工作。设立报案点和报案电话,尽可能前移服务窗口,做到理赔服务主动、迅速、准确、有效。提倡增值服务,提升服务附加值,充实服务内涵。加大信息技术投入,依靠科技手段强化服务、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推进机制创新,按照“发展有市场、管理跟得上、经营有效益”的标准,优化县域机构布局。

  (二)强化网点内控,狠抓队伍建设。要抓好内部管控,加强县域网点规范化管理,建立稳健运营的长效机制。通过制度管人管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做到管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把好承保、理赔关,防范道德风险。加强单证管理,严格领用、核销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收支两条线。抓好执行力建设,强化县域机构执行力度,落实工作责任。

  要制定和完善各项政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挖掘保险人才,抓好吸收、培养、使用环节。把好从业人员进口关,重点吸收在当地有威信、具备一定经济知识、道德品质良好的人,防止“病从口入”。采取多种培训措施,强化对保险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业务知识、展业技能的培养和锻炼;积极培育能吃苦、有韧劲、积极乐观的营销文化,使之成为凝聚队伍、激励士气的有力武器。

  (三)夯实信用基础,增强诚信观念。要深刻认识“诚信是保险业的生命线”,切实加强诚信建设。从强化理念入手,加强队伍诚信管理,推进“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诚信文化建设,积极培养和优化诚信“生态环境”。制定行业行为标准,规范诚信行为,从县域群众关注度高、投诉比较集中的问题入手,研究制定规范销售行为、理赔服务的行业标准。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增加失信成本。重视信访工作,及时完成信访案件的处理,针对信访中暴露的问题,查找原因,研究措施,及时纠正,避免小问题转化为大矛盾。

  (四)突出地方特色,做好保险宣传。要选择贴近县域群众生活实际需要、喜闻乐见、针对性强的宣传方式,加大保险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渠道,因地制宜的利用宣传载体,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橱窗、文化娱乐活动以及从业人员展业行为、受给(赔)付人员的口碑传播、先富人群的率先示范等多种途径,面对面地向群众宣传保险。把握宣传重点,着力破除生儿防老、听天由命的小农意识,树立使用金融工具分散家庭和个人风险的意识。帮助群众转变小富即安的落后观念,树立珍惜健康、尝试投资的现代意识。抓好典型宣传,注意挖掘总结保险业发展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先进经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重大举措和典型理赔案例,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报道,树立行业形象,扩大行业的影响力。

  (五)争取各方支持,营造良好环境。地方党政支持是基础。各公司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找准商业保险与政府工作的结合点,了解上级党政对当地的优惠政策,积极探索这些政策与保险业加快发展的结合途径。争取地方财政税收支持,积极参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如减免农村营销员的个人所得税、对农村乡镇企业缴纳员工养老险保费允许税前列支等。争取地方各部门支持,帮助县域保险机构解决其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做好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工作,避免媒体炒作保险的消极现象发生。争取工商部门支持,简化县域网点工商事项的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做好沟通工作,避免对保险企业多头监管、重复检查现象的发生。

  保险监管机关支持是推动力。保险监管机关将在产品备案、机构审批和营销员资格管理等方面,研究制定积极的政策措施。对政策许可范围内的事,要大胆做、加快做;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积极探索、慎重做。改革人身保险产品管理,在依法监管的基础上侧重于加强事后监督、强化公司责任,最大限度提高监管效率。完善机构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时效,做到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开业一个、规范一个。遵循农村社会发展规律,考虑对农村营销员增加资格授予制,对那些诚信素质好、道德水平高、业绩良好、在农村有影响但因年龄大、学历低考试有困难的老营销员,试行培训基础上的资格授予。创新监管思路,促进对县域保险机构的风险审慎性监管和预警监管,统筹协调业务关系,及时制止恶性竞争等损害县域市场的行为,避免基层市场出现监管真空,做到既有效引导县域保险发展的灵活性,又有正确开展基层市场监管的政策性。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搞好协调。要从服务“三农”、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切实把加快县域寿险发展作为关系全局的重大责任,把县域寿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公司要成立县域寿险工作领导小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促进县域寿险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明确发展规划和阶段性计划。要指导各地(市)机构确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发展思路,帮助他们解决县域寿险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机构网点比较多、县域业务有一定基础的公司,应适时设立专门的部门、配备得力的人员,加强对各地发展县域寿险的指导。要对县域特别是农村的寿险业务拓展给予费用倾斜等政策措施,调动基层机构拓展县域业务的积极性。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我省县域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落后于城市而且区域性不平衡,县域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各公司也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要因地制宜,探索有效的发展模式,采取分类指导的办法发展县域保险,避免“一刀切”,破除求大求全、照搬模仿,量力而行,特色经营,使不同地区、不同条件的保险业务良性运作、健康发展。要实施促强扶弱、推动中间的策略,营造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域公司率先发展、做大做强,经济条件中等的县域公司加速崛起、迅速赶超,经济条件薄弱的县域公司迎难而进、跨越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考核,落实奖惩。完善县域寿险发展的考核机制。各公司要强化对县域寿险发展情况进行定期考核,明确责任人、落实人,建立健全考核激励体系。考核结果应作为机构、人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在一定的范围内予以通报。保险监管机构将在各公司系统内考核的基础上,以适当形式对在县域寿险发展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机构予以表彰。

  (四)及时总结,促进交流。发展县域寿险是一项新的实践,可供借鉴的经验较少,很多新的领域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各公司要及时总结县域寿险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对不同地区、不同机构的新鲜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归纳,适时进行交流共享,争取把一个点的经验在整个面的实践中加以验证和完善,并予推广运用,不断提高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推动县域寿险业务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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