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保监发[2008]57号
驻济各人身保险省级分公司、平安人寿青岛分公司、海尔纽约人寿:
为加强对人身保险公司农村服务网点的管理,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山东实际,我局制定了《山东省人身保险公司农村营销服务部标准化与规范化建设指引》。现将本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指引印发之日起,各公司凡新设农村营销服务部的必须符合本指引要求,向山东保监局报送的申报材料中应包含符合本指引要求的说明。本指引印发前已设立的农村营销服务部,如不符合本指引要求,应尽快达到标准。山东保监局将加强对各公司农村营销服务部建设情况的指导,并择机开展检查。
二、各公司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农村营销服务部建设作为改善行业形象、推动业务发展的重要措施。从实现行业健康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本指引贯彻落实工作,更好地发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作用。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山东省人身保险公司农村营销服务部标准化与规范化建设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