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保监中介〔2008〕292号
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国保险中介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掌握我省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情况,防范保险中介发展风险,根据《关于开展保险中介市场摸底普查的通知》(保监中介〔2008〕1257号)要求,我局决定在辖内开展保险中介市场摸底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辖内所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及兼业代理机构。同时,我局还将对部分机构进行重点抽查。
二、普查内容
(一)对保险中介机构及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摸底普查。普查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日常经营的合规性、财务业务数据的真实性、业务发展的持续性;抽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日常经营活动;普查中国保监会及我局认证的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培训对象、培训效果、培训内容。
(二)对保险中介监管制度实施效果的评估。对现行的保险中介监管机制和监管效果进行客观评估,摸清保险中介监管制度和办法的具体执行情况和效果,梳理保险中介行政审批项目和环节,清理各种保险中介监管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三、普查范围
各单位
四、进度安排
(一)自查阶段(
(二)抽查阶段(
(三)整改阶段(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摸底普查工作对于防范市场风险、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监管政策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合理配置人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各单位还应指定专人作为本次摸底普查工作的联系人,于
(二)落实责任,确保质量。各单位应指派专人填报《摸底普查表》,并建立由填报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把关的复核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对于存在瞒报、错报、漏报的单位,我局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何剑勇 袁力
联系电话:6387006传真:6387180
电子邮箱:zhongjiechu_jx@163.com
附件: 1、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摸底普查表附件1.doc
2、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摸底普查表附件2.doc
3、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摸底普查表附件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