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保监统研〔2007〕62号
关于调整县级保险机构与“三农”保险
主要指标季报报送的通知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新设分支机构管理的意见》(赣保监发〔2007〕7号),现对有关县级保险机构和“三农”保险主要指标季报进行了调整,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报送内容及时间
各公司必须在每季度前20日内报送上季度《江西省县级保险机构主要指标季报表》(附表1)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江西省财产保险公司“三农”保险业务统计季报表》(附表2)或《江西省人寿保险公司“三农”保险业务统计季报表》(附表3)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各公司可在统研处的电子邮箱中下载以上报表。
原《江西省财产保险公司县域保险业务统计季报表》、《江西省人寿保险公司县域保险业务统计季报表》、《江西省财产保险公司农村保险业务统计季报表》和《江西省人寿保险公司农村保险业务主要指标季报表》(赣保监统研〔2006〕25号)停报。
二、填报说明
《江西省县级保险机构主要指标季报表》中需填报的为各县级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的机构,各内设部门不需要填报。“县级机构名称”应按规范要求填写除总公司和地市分支机构以外的名称,如中国人寿南昌市分公司东湖区支公司应填报“东湖区支公司”,各公司可视各地市具体机构数增减行数。如某公司在南昌市有四个县级分支机构,可将原来的三行增加至四行。在“负责人”栏目内,必须填列县级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姓名。
三、填报要求
各公司在报送前要认真核对有关数据。报表数据要准确,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要正确,去年同期数与去年上报的数据要一致。各公司统计人员发生变动或部门职责改变的,要及时做好交接工作、明确职责范围,不得影响报表的报送。对报表报送不及时、不准确的公司,我局将按《江西省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考评指标》的相关规定扣分,并将在全省系统内予以通报。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局统研处联系。
联系人:罗昕石文平
联系电话:0791-6387007
电子邮箱:tongyanchu@163.com
附表:1、江西省县级保险机构主要指标季报表
2、江西省产险公司“三农”保险业务季报表
3、江西省寿险公司“三农”保险业务季报表
二○○七年四月三日
赣保监统研[2007]62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