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保监办发〔2012〕22号
关于印发《江西保监局局长接待日工作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拓宽保险消费者的诉求渠道,根据《关于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2〕9号)和《关于印发<保监局局长接待日工作办法>的通知》(保监消保〔2012〕316号)文件要求,结合全省保险监管实际,制定了《江西保监局局长接待日工作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江西保监局局长接待日工作办法
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拓宽保险消费者的诉求渠道,推动局长接待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关于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2〕9号)和《关于印发<保监局局长接待日工作办法>的通知》(保监消保〔2012〕316号)文件要求,结合江西保监局保险监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局长,是指保监局局领导班子成员;所规定的局长接待日方式为面对面的接待方式。
第二条局长接待日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办理、高效便捷优质服务、合理解决诉求、谁接待、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
第三条局长接待日采取轮流接待方式,由江西保监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主持接待。如主持接待日的局领导因临时原因不能亲自接待的,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委托其他局领导代为接待。保监局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保证主持4次接待日。
第四条江西保监局法制处为局长接待日工作的牵头承办处室,具体负责局长接待日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其他相关业务处室协助局长做好接访事项的解答处理工作。
第五条 江西保监局局长接待日时间:每月25日上午9:30--11:30(如遇法定公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接待地点:江西保监局16楼会议室。预约电话:(0791)86387112、86387162;传真:(0791)86387076
第六条参加局长接待日的工作人员应当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对被接待人反映的一些不便于公开的情况和问题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切实保护被接待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局长接待日接待对象为:向江西保监局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个人和机构代表。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一般不得超过3人。
第八条局长接待日主要接待下列事项:
(一)对涉嫌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事项的反映;
(二)对江西省内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的反映;
(三)对江西省内保险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异议,或者反映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
(四)对江西省内擅自设立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社会团体,或者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和保险中介业务的反映;
(五)对江西保监局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异议,或者反映其渎职、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六)关于保险法律法规及保险监管政策的相关咨询;
(七)对江西保险业发展改革和保险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
(八)江西保监局应当依法处理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每年年初在江西保监局网站上公布当年局长接待日的接待时间、接待地点、预约方式和相关要求等。每月局长接待日前5个工作日,应当确定主持接待日的局领导并在江西保监局网站上公告。如局长接待日时间或主持接待日的局领导因临时原因变更的,应当及时予以公告。
第十条局长接待日实行预约制。江西保监局法制处负责具体的预约登记工作,预约登记应当详细记录预约者的身份信息、地址、联系方式、要求接待事由等。根据预约登记情况,江西保监局负责在当月局长接待日前的3个工作日,将预约登记情况呈报主持接待的局领导阅示,并按阅示意见将各事项分别交相关职能处室先行研究,同时确定参加接待的人员。
参加局长接待日的工作人员一般包括:主持接待的局领导、承办处室和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保监局认为需要参与接待的其他人员。
第十一条对未预约的被接待人,在局长接待日来访并要求局长接待的,经主持接待日的局领导同意,可在预约接待事项完毕后,予以安排接待;因时间安排等原因,局领导无法接待的,应说明原因并转入正常信访投诉流程办理。每批来访人接待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第十二条对能够当场答复和解决的接待事项,应当场进行解决和处理;对不能当场答复和解决的接待事项,应当记录被接待人的诉求,接收有关材料,严格按照信访投诉办理程序进行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予以回复,对重点事项的处理情况应当进行跟踪确认。
第十三条局长接待日受理事项办结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将办理材料归档备查。
第十四条法制处应当在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季度报告中报告每季度江西保监局局长接待日有关情况。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江西保监局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的通知》(赣保监发〔2005〕36号)同时废止。
附表
江西保监局局长接待日预约登记表
接待日时间 : 编号:
预约人 基本情况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单位 |
||||
联系地址 |
||||
身份证号 |
||||
预约事项 |
||||
主要事实和理由 |
||||
领导审查 意见 |
□由局长接待 □转入正常信访程序处理 | |||
处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