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保监产险〔2012〕54号
各产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省、市保险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切实防范化解风险,有效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促进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近期,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2〕39号)(以下简称39号文),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各产险公司要及时组织各级分支机构认真学习39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依法合规意识及可持续发展意识,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原则,严禁通过高成本手段冲规模、抢业务、保份额,坚决摒弃一味追求短期利益、牺牲长远发展的行为,切实维护产险市场秩序。
二、加强监管,切实规范产险市场秩序。我局将加大对产险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虚列费用、虚挂中介业务、违规降费承保、不当赠送、虚假电销、农险虚假理赔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查处分支机构的违规行为与追究上级机构及高管人员责任等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同时,我局将加强非现场分析与监测,对市场上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或市场反映比较突出的公司,及时采取监管谈话等方式重点加强窗口指导,切实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三、严格自律,共同维护行业规范发展。各产险公司要自觉维护公平规范、有序竞争的产险市场环境,严格遵守各项自律公约,切实加强自我约束,把自律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省、市保险行业协会应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在指导公司创新发展和市场规范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促进行业不断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和消费者满意度,并密切关注本地区产险市场发展情况,及时向我局反映市场运行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