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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化解保险欺诈风险的通知(中国保监会江西监管局提供)

  

赣保监稽查〔2012〕5号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中国信保南昌营管部,省、市保险行业协会:

  近年来,随着我省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欺诈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欺诈案件的数量和金额增加较快,涉及的环节和领域明显增多,而且欺诈行为逐渐呈现专业化、团伙化、内外勾结等特点,防范和化解保险欺诈风险的形势日益严峻和紧迫。保险欺诈行为危害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损害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侵蚀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为进一步预防和惩治保险欺诈行为,维护保险市场正常秩序,保护保险关系人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保险公司应高度重视反保险欺诈工作。一是要加强保险欺诈风险管理,加大反保险欺诈工作资源投入,建立保险欺诈风险预警机制和定期排查机制,堵塞漏洞隐患,完善内部管控,将防范和化解保险欺诈风险要求嵌入公司经营管理各流程之中。二是各公司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反保险欺诈工作,设立反保险欺诈专业岗位,对相关人员进行反保险欺诈技能培训。三是对发生保险欺诈案件的,应及时准确上报,主动加强沟通和协调,化解保险欺诈带来的潜在风险隐患,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对相关问题认真整改到位。对涉及保险欺诈犯罪案件的有关责任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各保险行业协会应积极推进行业反保险欺诈工作。一是省保险行业协会要牵头开发反保险欺诈信息共享平台,研究设立保险欺诈风险警戒线标准和关键指标,实现反欺诈信息行业内共享,形成反保险欺诈行业合力。二是各协会要成立反保险欺诈工作委员会,明确委员会的工作职责,选派业务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委员,制定反欺诈具体工作措施。三是各协会要将反保险欺诈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宣导力度,定期开展相关的法制宣传、警示教育和预防咨询等活动。
  三、我局将加大对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指导力度。一是定期组织各保险公司和行业协会召开反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分析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治理和预防保险欺诈的对策措施,提升行业整体反保险欺诈能力。二是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合作,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结合,适时对重点案件进行联合督办和联合查办。三是定期对各保险公司反保险欺诈及理赔工作开展检查,引入具有资质的公估、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进行协查。对内外勾结等虚假赔案,将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江西保监局

  201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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