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保监发〔2006〕175号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省保险行业协会、省保险学会:
为进一步加强福建保险业信息工作,实现保险信息资源共享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及时传递全省保险业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快速反映各保险机构的工作情况,我局制定了《福建保险业信息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应根据《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或完善本单位的信息管理制度。
二、请于
福建保监局办公室联系人:
二00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