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 [免费注册] [使用QQ登录]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关于规范财产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提供)

  

  闽保监发〔2007〕21号

各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省及各地市保险行业协会:

  2006年,我局按照保监会的要求,严格监管财产险市场,加强指导督促行业自律,财产险费率止跌回升,发展趋势向好。但近期,我局发现部分公司在财产险条款费率的执行上存在恶性竞争的问题。为规范财产险业务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防范经营风险,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财产保险公司要严格准确执行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布的《纯风险损失率表》已报备的道路、地铁、电厂和商业楼宇四个试点项目的条款费率,严禁擅自变更、违规经营。要认真执行保监会下发的各批次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提升全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和承保技术水平,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

  二、省及各地市保险行业协会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财产险自律公约,建立健全财产险自律检查机制,组织各会员公司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行业自律检查,切实加强财产险业务的行业自律。各签约公司要严格执行已订立的财产险自律公约,如果遇到与四个试点项目相冲突的情况,应遵循谨慎承保原则,费率以高者为准。

  三、各财产保险公司要建立财产险业务省级分公司管理责任人制度。各省级分公司应成立财产险投标业务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总经理任负责人,相关部门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全面负责所辖分支机构投标业务的管理,认真履行培训、指导、管理和监督的职能。今后所有财产险投标书必须事先经过省级分公司审核同意,以确保所辖分支机构依法合规地开展投标业务。一旦各公司所辖分支机构在财产险投标业务中出现违规问题,我局除对该机构及其责任人进行惩处外,还将追究省级分公司领导小组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各公司应在3月15日前将省级分公司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我局备案。

  联 系 人:蔡春玲

  联系电话:0591—87801956

  传 真:0591—87871557

  

  

  

  二○○七年三月一日 

  

  

咨询提问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的言论。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最新咨询反馈 进入详细反馈页>>
关于钰弘博 - 联系方式 - 合作机会 - 网站地图 - 官方微博 - 企业平台
Copyright ? 2004-2012 51Train.Com.CN 广州钰弘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107925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