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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业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提供)

  

                                                                                                       闽保监发〔2010〕24号
  
各产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省及各设区市保险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提高财产保险业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和水平,发挥保险业辅助社会管理的功能,更好地为“平安福建”建设服务,现就保险业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保险业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在由不发达国家向中等发达国家迈进的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机动车驾驶所引发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带来很大影响。因此,采取综合手段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减少事故发生率,已刻不容缓。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保险业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可以发挥自身在防灾防损、风险管理方面的优势,准确把握道路交通管理的风险隐患,通过宣传、教育促进投保人、投保企业以及社会公众提高道路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业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利于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减轻政府负担,提升全社会的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保险业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利于加强、完善风险管理,降低赔付成本,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因此,全行业要充分认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开展宣传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宣传方案,认真推动实施,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开展安全教育“进学校”活动。各公司要广泛开展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专项活动,通过印制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材料、在学校宣传栏张贴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招贴画等多种形式引导学校、家长主动向学生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警觉,防患未然。二是开展安全教育“进媒体”活动。各公司要多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资源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参与制作交通安全知识解读节目、投放防灾防损公益广告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安全驾驶常识,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三是开展安全教育“进企业”活动。各公司要主动深入投保企业开展“点对点”交通安全宣传讲座,定期举办安全驾驶讲座,宣讲交规、剖析交通肇事案例,提升投保企业的道路安全意识。四是开展安全教育“进农村”活动。各公司要针对广大农民群众的特点,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适时选用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提升农民群众的交通法规常识。
  三、发挥合力,努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水平
  一是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要组织全行业统一编纂、印制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折页,由各公司在承保车险业务时免费发放给投保人。二是全行业要积极参与社会有关各方组织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各公司要加强与安全监督、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行业交流与沟通。各地保险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纽带作用,组织各公司开展交通道路安全宣传教育经验交流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联合行动,提升保险业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水平,树立保险行业的整体良好形象。
  四、落实责任,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长效制度
  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各公司应紧密依托现有的防灾防损组织架构,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二是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公司应将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公司经营管理的内容予以统筹部署,与每年的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合理安排预算,紧密结合既有的防灾防损工作计划,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季节、不同行业特点制定相应的工作安排,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更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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