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保监发〔2010〕135号
各产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为了更好地执行《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业务及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保监发〔2010〕124号),现就各公司报送业务及管理费季度预决算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自2011年起,各产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应于每季度初20日内,向我局报送以中支公司为单位的《业务及管理费全科目季度预算表》(详见附件1)。
二、自2011年第二季度起,各产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应于每季度初20日内,向我局增加报送以中支公司为单位的上季度《业务及管理费全科目季度决算表》(详见附件2),并就上季度预算偏差情况及改进控制措施进行文字说明。
上述业务及管理费全科目季度预算表和决算表的电子版请同时发至我局产险处邮箱cx87871557@126.com。
附件:1.业务及管理费全科目季度预算表
2.业务及管理费全科目季度决算表
下载附件:业务及管理费全科目季度决算表.doc
业务及管理费全科目季度预算表.doc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