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信访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保险中介公司,各保险行业协会,省保险学会,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中国保监会2005年第1号主席令)的规定,办公室结合我省保险业及我局实际,修订了我局信访工作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保监局信访工作办法.doc
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