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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浙江保监局中层干部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中国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提供)

  

关于实施浙江保监局中层干部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浙保监办发[2006]19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保险行业协会:

为了加强保监局机关与基层的工作联系,加大对地市保险市场的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我局决定自今年起实施中层干部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位中层干部确定1-2个市保险市场为工作联系点,主要职责是传达贯彻保险监管政策,督办落实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调查研究当地保险市场情况,协调解决保险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指导保险行业协会开展工作,指导和协调联系点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促进当地保险业紧扣“速度、效益、诚信、规范”八字方针,实现新一轮的跨越式发展。

各保险行业协会要充分认识实施这项工作制度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要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这一工作制度和有关情况,协助联系人做好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保持与保监局联系人的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工作,主动协助联系人在当地开展工作、履行职责,为当地保险行业的稳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服务。

〇〇六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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