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局务、专题、办公)
2010年1月7日下午,宋志华副局长在江苏保监局主持召开了进一步加强摩托车和拖拉机交强险承保工作的专题会议。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及各地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和财产保险监管处、法制处的有关同志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产险处田滨副处长关于做好摩托车、拖拉机交强险承保工作的具体方案和法制处对近期关于摩托车、拖拉机交强险信访投诉情况的通报。各协会秘书长对如何做好交强险承保工作进行了座谈讨论,宋志华副局长作了重要讲话。会议议定如下事项:
一、要高度重视做好摩托车、拖拉机交强险承保工作。交强险是国家强制的法定险种,做好摩托车、拖拉机交强险承保工作事关广大人们群众的投保需求,事关社会稳定和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2009年12月,中国保监会和农业部就拖拉机交强险承保工作联合下发了文件,原则同意实行地区化费率。同时,保监会向各地保监局征求摩托车交强险地区化费率意见,为我省摩托车、拖拉机交强险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各地市行业协会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密切关注各公司承保情况,要求各公司讲责任、讲大局,采取扎实措施做好摩托车、拖拉机交强险的承保工作。
二、原则同意产险处关于“比例承保,共同分担”的意见。春节前是摩托车、拖拉机交强险承保的高峰季节,为了保证在保监会政策出台之前摩托车、拖拉机交强险的承保工作平稳运行,自2010年1月起,各地市协会按当地公司截至上个季度末全险种保费收入的市场份额掌握划分摩托车和拖拉机交强险的承保比例,摩托车交强险可采用集中出单的承保方式,拖拉机交强险可采取切合当地实际的办法进行承保。其他车型的交强险必要时也可以按市场份额划分的办法掌握,“稳定协调、统筹兼顾”地开展相关工作,确保交强险承保工作平稳运行。
三、加强自律检查,确保执行力。各地市协会要在1月15日之前召开会员大会,修订自律公约,将摩托车、拖拉机交强险的承保工作纳入自律检查范围。各地市协会要及时组织自律检查,对违反公约的公司及时处理并上报江苏保监局。江苏保监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地市保险行业协会的工作考核内容,同时,将在近期对各公司交强险承保工作进行巡查,对拒保问题比较突出的机构依法严肃处理。
江苏保监局办公室整理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