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保监发〔2012〕55号
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各保险行业协会:
现将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激励行为的通知》(保监中介〔2012〕20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切实强化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严格防范各类风险事件发生。
各保险行业协会要组织当地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进行专题学习,做好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要把当地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开展各类激励行为的情况作为排查市场风险状况的要点之一,发生相关风险事件或者认为存在风险隐患的,均应及时报告我局。
联系人:郭伟 联系电话:025-86793994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激励行为的通知》(保监中介〔2012〕202号).doc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