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险公司:
目前,本市部分保险公司的少数险种仍然采用手工方式出单。手工出单存在单证流转环节较多、流转周期较长及单证交接不及时等弊端,容易引发保单遗失、涂改、仿制以及倒签单等问题。为了更加有效地控制单证管理风险,切实保护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我市保险业公信力,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保险业务出单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
二、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建立网络或购买网络服务。要加强对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公司业务系统能够安全稳定运行。
三、各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单上列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号码和保险起讫时间等基本要素,确保保单信息真实完整,以方便客户查询。
四、各保险公司应当尽量将保险条款全文印制在保险合同中,确保保险合同内容完整。对于航意险等少数无法全文印制保险条款的险种,保险公司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投保人能够方便快捷的索取、查询到保险条款全文。
五、各保险公司要加强保单防伪意识,在印制保单时要采取必要的防伪措施。要加强对空白保单的管理,严防空白保单流失。一旦发现空白保单遗失或发现假保单,要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控制措施并向我局报告。
六、鼓励各保险公司结合我市保险市场实际,加大对保险产品的研究开发力度。要在规范出单行为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各种保险产品的市场适应能力。
特此通知。
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