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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人身保险收付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提供)

  

  黑保监发〔2011〕66号
  

  各人身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人身保险收付费相关环节风险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8〕97号,以下简称《通知》)实施以来,对于确保保险消费者资金安全、强化保险公司收付费环节资金风险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执行中,部分保险公司对《通知》的理解和执行出现偏差,不允许客户采取银行转账之外的方式缴费。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保险公司服务质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保险公司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正确理解《通知》出台的目的和意义,全面贯彻落实监管要求,避免片面理解、有选择地执行。

  二、保险公司要提高服务能力,加强营业网点建设,增加缴费渠道,方便客户缴费,保证保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转账或现金缴费的权利。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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