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保监发〔2007〕29号
各寿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市场,强化公司对外宣传和培训管理,加强事前监管力度,从源头防范和治理欺诈误导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公司宣传。目前个别公司宣传不规范,存在业务员以个人名义在报纸等媒体上刊登招聘广告、在银行等营业场所张贴私自印制的宣传资料等行为,存在欺诈误导倾向,损害了保险业的社会形象。为规范公司业务宣传,防范欺诈误导行为,辖区内各分支机构需要使用的宣传材料应由省公司统一印制管理,并向我局备案,严禁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擅自印制宣传材料。
二、加强培训讲师的管理。各公司要加强对培训讲师的培训和管理,选取优秀人员担任授课讲师,建立严格的考核、监督机制,确保讲师能客观、准确地讲授讲义内容,从根源上防范误导问题。为了解我省讲师队伍建设及授课情况,我局将实行讲师、讲义和教材备案管理制度。公司应重视对讲义的使用和管理,对于不使用总公司制式讲义的要由省公司统一制定培训教材,在各分支机构统一使用,并将讲义向我局报告,严禁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擅自使用未向我局报告的教材和讲义。
三、加强对公司业务培训动态监控。各公司应将业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始终贯穿于各阶段的业务培训之中,在不断提升业务员业务技能的同时,更应注重防范业务员销售中的欺诈、误导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利益。为全面了解业务员培训管理情况,今年将以长春地区作为试点,推行培训计划备案制度,对长春地区各公司今年将举行的新人入司教育、岗前培训、新产品培训以及公司拟召开的产品说明会、招聘会等活动实施动态监控。
四、加强对宣传材料和培训讲义的监管。为保证各项要求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我局将密切跟踪和监控公司宣传及培训管理情况,结合公司上报的培训计划,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对公司的培训情况进行抽查监督。同时针对市场中的热销产品,将根据实际情况,抽查部分保单进行电话回访,对问题突出、误导性质严重的公司,将采取必要措施严肃处理。
五、认真组织,高度重视。保险销售的欺诈误导问题,是人身保险市场的主要问题之一,也是我局整顿和规范寿险市场秩序的重点内容。各公司要统一思想,认真对待,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将防治欺诈误导问题作为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违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六、需上报的材料。此项工作涉及内容较多,工作量较大,请各公司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人,并将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告之我局。在4月23日前向我局报告如下材料(电子版及纸制文档各一份):
(一)2007年4月23日-12月31日长春地区新人入司教育、岗前培训、新产品培训等业务培训计划,以及产品说明会、业务员现场招聘会等业务活动举办的时间、地点(仅限长春地区);
(二)全省讲师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表);
(三)总公司统一印制的课程教材、省公司自行印制的教材及讲义(只报电子版);
(四)省公司(包括所辖分支机构)设计、印制的宣传材料。
联 系 人:姚雨辰、张宇翔
联系电话:88400263、88400293
传真电话:88400249
电子邮箱:yuchen_yao@circ.gov.cn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