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及各市保险行业协会:
为明确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现就保险行业协会管理的有关工作程序安排如下:
一、关于保险行业协会换届工作
(一)省保险行业协会换届
辽宁保监局办公室要在省保险行业协会理事会和秘书长任期届满2个月前会同省保险行业协会酝酿、推荐或提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并对人选进行任职资格和任职能力考察,履行批复手续。
(二)市保险行业协会换届
1、辽宁保监局办公室要在相关市协会任期届满2个月前督促该协会酝酿、推荐或提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
2、对实行秘书长竞争上岗的,由省保险行业协会指导该协会进行秘书长人选的前期招聘工作,选定2名以上拟任秘书长人选。
3、相关市保险行业协会应将会长、秘书长人选(或拟任人选)报请辽宁保监局(办公室)审查,省保险行业协会协助辽宁保监局办公室对进行其任职资格和任职能力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由辽宁保监局办公室履行批复手续。
二、关于保险行业协会考核工作
(一)对省保险行业协会的考核
辽宁保监局办公室拟定省保险行业协会考核办法,承办对省保险行业协会的年度考核工作。
(二)对各市保险行业协会的考核
省保险行业协会根据辽宁保监局委托对各市保险行业协会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束后,省保险行业协会应将初步考核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告辽宁保监局。对各市保险行业协会的日常考核由省保险行业协会结合日常工作进行。
(三)辽宁保监局办公室在考核工作中的职责
辽宁保监局办公室要汇总对省及各市保险行业协会的的年度考核意见,并征求局机关各处室、各监管小组意见后,报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省及各市保险行业协会的考核档次并通报。
三、有关保险行业协会管理的其他工作
(一)对省保险行业协会的监督
辽宁保监局对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的内部机构设置、工作人员调配、财务收支等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秘书处调整内设部门、选调工作人员须经辽宁保监局批准。辽宁保监局办公室组织人员定期对其财务,特别是保险中介考试费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各市保险行业协会的监督
省保险行业协会依照《关于委托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代行辽宁保监局部分协会管理职能的通知》(辽保监办发[2008]109号)对各市保险行业协会进行必要监督。省保险行业协会据此对各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辽宁保监局办公室。
(三)有关工作协调
1、辽宁保监局办公室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负责适时筹备召开全省保险行业协会管理工作会议。
2、辽宁保监局各相关专业处室本着责权对等的原则负责对保险行业协会自律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3、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汇报、研究有关全省保险业全局性工作或保险行业协会管理方面的重要工作,辽宁保监局派员参与其认为有必要的工作事项。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