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保监发[2008]35号
省及各市保险行业协会:
现将《保险行业协会会计报表定期报送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各保险行业协会于2008年5月30日前向我局补报自成立以来各年的年报。请登陆辽宁保监局网站地方性法规栏目下载报表表样。
联系人:孙璋 电话:024-22596017
电子邮箱:zhang_sun@mail.circ.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保险行业协会会计报表定期报送制度
二OO八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