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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治安保险试点推动平安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国保监会辽宁监管局提供)

  

  中国保监会辽宁监管局

  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辽保监发[2007]17号

   


  关于开展农村治安保险试点推动平安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财险公司省分公司、大地大连分公司,各市综治办、省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为紧密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广泛开展农村平安建设,全面推进“县城治安工程”,确保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国保监会、中央综治办《关于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的意见》(保监发[2006]44号)的文件精神,经辽宁保监局、省综治办研究,现就开展农村治安保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治安保险的意义与作用

  “治安保险”,就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综治部门组织协调,保险公司具体组织实施,贯彻合法自愿的原则,以农村的村和保险公司为主体,以契约化管理形式,组织农村居民参加家庭财产保险,约定治安联防和保险赔偿责任,形成适应市场机制要求的群防群治工作新机制。这既符合“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又有效实现了因社会治安问题而造成损失的风险转移。治安保险的实质是用市场机制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实现“人员专业化、报酬货币化、责任契约化、运作市场化”。通过实施治安保险,使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使社会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得到有效化解,使农民的利益在遭到不良侵害受损失时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免除农民因社会治安问题而导致的财产损失的后顾之忧,增强农民生产生活的自信心和承受能力。

  同时,开展农村治安保险工作,可以创新农村治安防范工作机制,使治安防范工作由单纯依靠政府投入向市场主导转移,促进农村治安防范实行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入,既解决治安经费“瓶颈”制约问题,又能调动和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群防群治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农村地区治安防范能力,有效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二、开展农村治安保险的原则

  (一)坚持“党委领导、综治委协调、保险部门主导、村民自治组织监管”的原则。

  (二)坚持农民群众“参保自愿、退保自由”的原则。

  (三)坚持“赔偿在前、破案在后”的原则。

  (四)坚持“先行试点、审慎推进”的原则。

  (五)坚持“保险业与综治工作互利互惠”的原则。

  三、开展农村治安保险的形式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各级综治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宣传推动,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综治工作和平安创建活动的考核内容;由辽宁保监局负责业务监管和相关政策支持,并指定保险公司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由各级综治办会同辽宁保监局所指定的省保险公司及其市、县分支公司选择有代表性的、治安状况较好的县或乡(镇)进行试点,指导推广;由保险公司负责保险产品的提供、承保与理赔工作,综治办协调配合保险公司做好理赔勘查、审核等项工作。

  农村治安保险主要是采用“签订协议”的契约化形式运作。即在农村村委会的组织监管下,由保险公司与参保农户签订《治安保险协议书》,规定当事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四、开展农村治安保险的要求

  “治安保险”是一项新生事物,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科学设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审慎推进。

  (一)各级综治部门要站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高度,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严密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进行科学论证。要下大力气抓好试点,坚持“以点带面、审慎推进”,坚决反对强迫命令,坚决防止一轰而起、“一刀切”。

  (二)辽宁保监局要从农村社会管理和经济状况的实际出发,研究制订相关政策,立足于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可能减轻农民负担。要选择和指定经营管理好、经济实力强的保险公司承担农村保险的各项责任,并全程给予业务跟踪监管。

  (三)承担试点任务的县或乡(镇)要高度负责,精心组织实施。关键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农民群众了解掌握相关政策、了解掌握保险业务知识、了解掌握自己的权利义务。二是签订《治安保险协议书》一定要依法、合法,走足程序,严密规范、规定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三是理赔要及时、公平、公正,真正让治安保险惠及农民群众。各试点单位要注意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大胆探索新形势下农村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新途径、新模式、新手段,为在全省稳步推行“治安保险”提供示范性经验与做法。

  (四)各保险公司在开展“治安保险”业务的同时,要做到情系保险、情系农民、情系稳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实施方案》,忠实履行职责,为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做出应有贡献。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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