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保监发[2005]45号
保险公司各分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
《保险公司每周快报制度》、《保险中介公司每周快报制度》建立以来,各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建立了运转有序的工作体系,报送了大量有价值的市场信息,根据这些信息编辑整理的各期《河北保险市场动态》成为河北保监局及时全面掌控市场、快速准确采取监管举措的重要参考。但在执行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比如信息重点不突出,来自基层的市场信息匮乏,个别公司对该项工作未引起足够重视等等。为适应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工作的需要,更加有效地防范和化解保险市场风险,促进我省保险业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河北保监局决定对《保险公司每周快报制度》、《保险中介公司每周快报制度》做出重大调整,建立《河北省保险市场监控工作制度》。现将该制度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构建保险市场监控体系是河北保监局的一项重大监管举措,保险机构及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要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河北省保险市场监控制度》的各项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本单位工作方案(包括市场监控工作负责人、工作运转体系、联系部门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于2005年9月20日前报河北保监局。
二、有关保险公司分公司要将《河北省保险市场监控工作制度》转发至经河北保监局指定的直报信息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并对其做好执行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直报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报送内容不需经其上级机构审阅,直接上报河北保监局。指定报送信息的保险中介机构要认真按要求报送信息,其它未指定报送信息的保险中介机构如有重大信息也应及时报送。
三、信息报送一般采取传真方式,重要信息派专人报送。河北保监局统计研究处联系人:张全意、张国锋、高健;联系电话:87873834,87874141,87893633。财险保险监管处联系人:贾佳丽;联系电话:87023325。人身保险监管处联系人:贾宁;联系电话:87893383。保险中介监管处联系人:赵炜;联系电话:87020054。
保险公司各分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在执行该制度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河北保监局联系。
二〇〇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