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保监产险[2007]192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近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能繁母猪保险和生猪保险发展有关要求的通知》(保监发〔2007〕83号,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做好能繁母猪保险和生猪保险工作提出要求。为认真贯彻《通知》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省公司要切实加强领导,增强大局意识,坚持特事特办,创新工作方法,督促各级机构做好有关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大力推动能繁母猪保险和生猪保险开展,尽快扩大生猪保险覆盖面。
二、各试点公司要按照河北保监局和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农业部关于做好生猪保险和防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保监发[2007]67号)要求,积极与地方畜牧兽医部门协调,加强保险与防疫工作的结合,提高生猪保险和防灾防疫的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生猪养殖户抵御重大疫病和自然灾害等风险的能力。
三、各试点公司要按照中国保监会的要求,切实加强国家政策的宣传工作。在此基础上,注意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各试点公司要选取一个代表性和典型性较强的实例,及时总结经验并于9月25日前上报我局。材料内容要包括承保数量、保费收入、理赔数量、赔款数据、主要做法、财政补贴到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我局将于近期择时召开会议,听取各试点公司对有关情况的介绍。
四、各试点公司应于每周五下午三点前,将公司能繁母猪保险和生猪保险承保数量、保费收入、理赔数量和赔款、开办县区数量、财政资金到位金额等数据电子版发河北保监局联系人邮箱。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