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05年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一)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
报名时间:2005年4月1日至
注:通过邮寄报名者在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材料寄给考点(以邮戳为准)
(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
报名时间:2005年4月25日至
注:通过邮寄报名者在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材料寄给考点(以邮戳为准)
(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
2005年采取电子化考试形式,考生可随时报名,考点统一安排考试时间。
二、考试报名条件、报名地点及所需材料
凡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保险经纪、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报名地点: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联系人:朱航,电话:022-23505936。
凡年满18周岁、完成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以上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报名地点: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88号C座205室,联系人:武小萍,电话:022-23328891。
报名时,考生须向报名单位交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学历证明文件(复印件)以及一寸正面免冠同版近照3张(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报名需一寸正面免冠同版近照2张)。
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当年的转业军官证、当年的复员军人证、护照、港澳地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赴大陆通行证。
三、参考书及订购方式
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参考用书为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经济基础知识》、《保险原理与实务》和《保险相关法规汇编》;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参考用书为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原理与实务》和《保险相关法规汇编》。考生购买参考书直接与报名点联系。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参考用书为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原理与实务》和《保险相关法规汇编》。集体报名考生购买参考书可由所在公司集体向天津保监局订购,社会报名考生直接与考点联系。
四、成绩发布及资格证书领取事宜
(一)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成绩及资格证书均向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领取。
(二)保险经纪、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的成绩单将在每次考试结束1个月后由考点单位以信函方式寄发,成绩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向天津保监局领取资格证书: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品行良好,适合从事保险经纪工作或者保险公估工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资格证书:1、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2、因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受行政处罚未满3年;3、金融监管机构宣布在一定期限内为行业禁入者,禁入期限仍未届满。
领取资格证书者,应先向中国保监会天津监管局提交下列材料:
1、成绩通知单复印件;
2、身份证明、学历证(复印件);
3、亲笔署名的无上述不能领取资格证书情形的声明;
4、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两寸照片2张。
考生领取资格证书时,必须出示身份证明原件和学历证书原件。
其他有关领取保险经纪、公估资格证书事宜可直接与中国保监会天津监管局联系,联系人:张扬,电话:022-23916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