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保监会中介监管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统计工作的通知》(保监中介函[2005]60号),要求加强保险中介业务统计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统计工作的管理内容。为确保保险中介业务统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我局要求各公司按季度报送《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情况汇总表》。具体如下:
一、《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情况汇总表》是反映保险公司与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和经营状况的基础性报表,各公司应认真、准确填写,并于每个季度结束后10日内报送我局。
二、《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情况汇总表》应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纸质报表以A4纸打印,加盖公章后以快递方式报送我局统计研究处。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zhongjie@bjcirc.link263.com。
三、各公司可从我局网站(www.circ.gov.cn/circbj)右侧中部“文件下载”栏目中下载该报表模版。
四、各公司应确定专人负责该报表的填报工作,于2005年7月8日前将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邮箱)传真至我局。
五、保险中介业务统计工作是各公司了解保险市场运行情况,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数据支持的重要基础,各公司要充分认识做好保险中介业务统计的重要性。我局将按照《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考核各公司保险中介业务统计报表报送情况。
六、本通知自2005年第二季度开始执行。
联系人:曾知
电话:66286392
传真:66288129
特此通知
(来源:京保监发[2005]1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