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险公司在京分公司,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的精神,加大北京保险业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北京保监局决定启动“农保工程”,即北京保险业支持“三农”系列工作,并制定了《北京保监局“农保工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全社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举措。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保险业应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服务全局,为“三农”提供更多的风险保障,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
二、积极参与。北京市政府支持“三农”力度加大,农民收入增加为保险公司开拓农村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保险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拓展思路,抓住机遇,在成本控制和风险管控的基础上,积极开拓农村保险业务。
三、制定方案。已发展及准备发展农村保险业务的公司应制定本单位“农保工程”工作方案,于
四、定期报送。我局将建立郊区县及农村业务开展情况的定期报送制度。已在郊区县设立网点的公司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以正式文件向我局报送农村人身保险业务情况,填写有关表格(请到我局网站http:// www.circ.gov.cn/circbj/“行政许可”项下“文件下载”栏目下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我局邮箱。
联系人:邹婧电子邮件:jing_zou@circ.gov.cn 电 话:66417068 传真:66417438
附件1、北京保监局“农保工程”工作方案
2、北京农村人身保险业务情况统计表
二OO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北京保监局“农保工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大北京保险业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北京保监局决定启动“农保工程”,即北京保险业支持“三农”系列工作。
一、工程启动背景
在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2003年以来,全国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要求加大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2004年我国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幅达6%,是10年来农民收入增长最快的一年。
与全国相比,北京农村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农民数量较少。2004年末北京市农村户口居民共308.2万人,仅占北京总人口[1]的26.5%。二是农民收入较高。2004年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172元,同比上升10.4%。三是农民消费结构不同,2004年末,北京农民恩格尔系数从1994年的49.2%下降至32.6%[2],较同期城镇居民水平高0.4个百分点。四是政府支持力度较大。2004年,北京市对“三农”的财政投入达17.1亿元;市政府用于远郊区县的投资达58.7亿元,增幅267%。五是社会保障较为完善。北京市10个远郊区县全面实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乡镇级覆盖率达87%,村级达90%。全市230万农民参保,人均缴费83元,享受医疗报销的农民达25万人次,报销金额达8687万元;在大兴、通州两地,农民还享有政府主办的养老保险保障。
在此背景下,北京保监局应根据农民实际需求,引导公司为农民提供种植、医疗、意外及养老等多方面的风险保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
总体思路是“引导北京保险业积极服务农村,充分发挥保险在农村的保障作用,为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总体目标是“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探索建立以政府提供的基本医疗养老保障为基础,以多元化的商业医疗养老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具体目标为:
1、扩大商业保险在农村的覆盖面。通过保险公司网点和队伍的建设,为更多农民提供保险保障。
2、丰富适合农民购买的保险产品。通过农村产品的创新,满足农民需求;通过减少公司成本,降低产品价格,使农民能够负担起保费,使农民的保险需求转化为真实的购买行动。
3、提高保险公司对农村的服务水平。通过实施支持农村营销员管理和教育政策,提高销售队伍持证率和整体素质;通过农村网点的合理布局,方便农民办理有关手续。
4、提高农村保险的规模。通过寻找农村业务的突破口、创新销售渠道,提高农村保险的规模,使保险成为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5、普遍增强农民的保险意识。通过普及保险知识,宣传保险的风险防范功能,使保险观念深入人心。
三、基本原则
(一)自愿参与
既要最大程度地鼓励有条件公司积极参与农村保险业务,又要遵循自愿原则,保证公司正当利益,促进市场稳定发展。对于农民,应鼓励、建议其积极投保,要通过保险的风险防范作用使农民认识到保险保障的必要性。
(二)实事求是
北京农村情况较为特殊,要深入调研,了解北京农村实际情况和农民实际需求,结合各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三)诚信服务
保险公司服务农村要坚决抵制欺诈误导行为,防止出现欺诈误导而引发的严重后果,要带着对农民群众的感情开展工作,切实解决农民风险保障问题。
(四)风险控制
农村市场风险点不同于城镇市场,保险公司拓展农村业务要谨慎识别风险,加强管控,根据自身实际能力服务“三农”。
四、组织保证
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落实,成立由北京保监局副局长丁小燕同志担任组长,北京保监局副局长傅安平同志、朱艺同志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及各保险公司在京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保工程”领导小组。同时,各公司应根据情况建立“农保工程”研究和落实机构。
五、主要工作内容
(一)开展调研,明情况
为全面了解情况,北京保监局将陆续进行包括保险公司、社保部门和客户在内的全方位市场调查,如通过营销员向农民下发保险需求问卷,了解农民保险保障的空白点和需求,分析影响保险公司服务农村市场的困难,寻找发展农村业务的突破口。
(二)政策引导,重推动
在调研基础上,提出商业保险服务农村市场的可行性意见,争取政策,下发《加快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从产品开发、销售渠道创新、营销队伍发展、客户服务和网络建设等多个方面,提供指导和支持,推动保险业服务“三农”。
第一,北京保监局将引导保险公司以“以最低价格向农民提供最适合产品”为核心,通过细分风险降低产品纯费率,研究减少公司经营成本、下调营销员首年度佣金、减免公司短期险营业税等政策性问题,以降低附加费率,为农民提供适合的产品。
第二,鼓励保险公司探索新的销售渠道和服务方式,如通过建立农村保险代办员的模式,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同时,减少公司销售成本,将产品价格降低到农民可接受的范围内。
第三,针对部分公司农村营销员队伍大,但持证率和文化水平较低的状况,研究针对农村营销员的管理和教育政策,提高销售队伍整体素质和为农村市场服务的积极性。
(三)交流沟通,树典型
根据北京农村经济发展对保险的需求,积极推动保险公司进行试点,总结保险公司支持“三农”发展的经验,做好经验推介工作,将北京保监局对保险公司服务农村市场的指导落到实处。
(四)大力宣传,强意识
加强政策和舆论的宣传力度,构建多层次的宣传网络,使保险服务社会、造福社会的观念深入人心。
六、工作安排
“农保工程”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主要包括3个阶段:
(一)调研阶段(2004年-2005年3月)
1、农村人身险调研
2004年以来,北京保监局先后前往大兴区、密云县、平谷区、怀柔区了解农村经济发展对保险的需求,农村社会保障政策,保险公司农村业务开展情况,遇到的困难、意见和建议。
在全方位调研基础上,北京保监局将总结目前北京农村人身保险开展情况,分析遇到的问题及成因,寻找对策,撰写《北京农村人身保险业务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并上报保监会。
2、农民保险需求调查
制定《农民保险需求调查问卷》,由国寿北分、平安北分等公司组织营销员进行调查,2005年3月收集反馈情况,并形成《北京农民保险需求调查报告》。
3、农业保险调研
2004年北京保监局已就农业保险推动问题作了大量工作,向市政府作了专门书面汇报和建议,并就建立和完善北京市农业灾害风险保障制度、发挥农业保险的作用问题与北京市农委进行了沟通。2005年北京保监局参与“北京市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工作小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研工作,研究和推动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二)分步实施阶段(2005年初-2006年底)
1、下发《加快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2005年 2月-2005年4月)
在《北京农村人身保险调研报告》基础上,研究商业保险服务农村市场的可行性,与政府相关部门联合下发指导性意见,引导北京保险公司支持“三农”发展。
2、研究支持农村业务发展的相关政策(2005年1月-2006年12月)
鉴于农村营销员文化水平不高,农村产品相对简单,远郊区县距市区较远,营销员家庭所在地及展业区域距县城较远等实际情况,北京保监局将适当调整农村营销员管理政策,考虑推出“农村营销员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场”,增加纸质笔试形式,对农村与城区的营销员实行分类监管,研究对农村营销员实行考试费用优惠等措施,增加农村营销员参加代理资格考试的积极性,提高持证率和整体素质,为推动农村保险业务提供必要的支持。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争取必要的支持,如通过减免公司短期险营业税手段降低附加费率,最终降低产品价格。
3、开展试点(2005年1月-2005年12月)
选择对农险有积极性的保险公司和经纪公司,开展农险试点工作,如支持引导江泰公司在延庆、大兴的试点,鼓励中华联合公司在部分区县进行农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4、树立典型(2005年3月-2006年3月)
总结部分寿险公司支持“三农”发展的经验,请公司撰写经验材料,并实地调查,选取典型,推动各公司交流和学习,树立公司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5、加强宣传(2005年1月-2006年12月)
加强保险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改变农民对保险的认识,提高保险意识,使农民通过保险防范风险得到实惠。
(三)总结阶段
2005年12个月,总结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研究下一阶段工作方案;运行24个月后总结完成情况,检验各项工作对解决“三农”问题所发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