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险公司在京分公司,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国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4月,我局下发了《关于月度统计分析制度的通知》(京保监发[2005]104号),建立了以市场动态信息为基础的月度分析制度。该制度执行以来,对及时准确掌握市场变化情况,提高监管灵敏度,加强监管部门与保险公司的信息沟通,促进行业内交流与合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大部分公司对月度分析制度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监控市场变化、收集市场信息、认真撰写并及时上报月度分析报告,积极参与座谈交流,其中产险公司中的平安、中华联合,寿险公司中的国寿、平安、新华和友邦表现较为突出。但仍有个别公司重视不够,存在数据误报、分析报告质量不高、报送不及时等问题,月度分析联系人责任心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数据统计和月度分析工作,加强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推进行业交流与合作,对2006年的月度统计分析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健全完善统计信息制度,确保数据真实性
(一)保险统计工作是保险监管部门及各公司了解保险市场运行情况、为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的重要基础。各公司领导要充分认识保险统计分析工作的重要性,建立高效的领导责任制度。班子成员中要确定一位负责人专门负责本公司的统计分析工作,公司一把手要对本公司数据负总责,对数据真实性问题常抓不懈。
(二)各公司应配备具有相关业务知识和一定业务技能的统计分析人员,专司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统计管理制度,规范统计工作程序,有效约束统计行为。
(三)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建立定期核查制度,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数据口径标准,确保数据的合规性、一致性。
二、认真贯彻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落实月度市场分析制度
(一)各公司要以《统计法》为准则,严格执行《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等各项统计管理规章制度。
(二)各公司要严格落实月度分析制度,认真撰写月度分析报告,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市场和公司情况;认真解答监管部门的有关质询,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统计工作和数据真实性检查及相关调研。
(三)各公司要选派对市场情况深入了解、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我局月度运行分析座谈会。参会同志要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全面准确反映公司及市场情况。
三、完善和改进月度分析报告内容,提高报告质量
(一)根据北京保险市场发展状况和统计分析工作需要,我局对月度分析报告的格式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修订后的报告提纲内容、格式见附件一、二。各公司上报的月度分析报告应按照我局提纲的要求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除此以外,各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对可能影响公司经营和市场稳健发展等方面的问题应进行深入分析。
(二)报告应于每月10日内报送至我局统计研究处。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3日。每次需报送电子版文件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原件或传真件)。
(三)建立月度分析报告考评制度。我局将根据各公司月度分析报告报送情况按季度进行考核评比。对于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等未按要求填报的,在业内予以通报批评;对于报送及时、内容完整、情况准确、建议恰当的,在业内予以通报表扬。
特此通知
产险统计联系人:王学梅电话:66286393
传真:66288129
电子邮箱:baoshu@bjcirc.link263.com
寿险统计联系人:胡健强电话:66286391
传真:66288129
电子邮箱:jianqiang_hu@circ.gov.cn
附件:1、财产保险公司月度分析报告提纲
2、人寿保险公司月度分析报告提纲
二OO六年二月五日
附件一:
财产保险公司月度分析报告提纲
提示:各公司月度分析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保费收入情况
(一)截至本月底及本月保费收入情况,包括同比增长情况等,并分析产生波动的原因。
(二)截至本月底及本月已赚保费收入情况,初次报送及变更口径时要注明计算公式。
(三)险种构成情况,主要险种的保费增长情况及原因。
(四)渠道构成情况,包括直接业务、经纪业务、兼业代理、专业代理。
二、经营效益情况
(一)截至本月底未决赔付件数、未决赔款及未决准备金(包括IBNR)提取情况,包括环比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本月单笔超过10万元的已决赔案情况,包括笔数、赔付额;列出本月重大赔案清单(赔付额居前10位的)。格式如下:
重大赔案清单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险种类别 |
赔付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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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本月底分险种、分渠道、分账龄应收保费余额、应收率及同比情况;本月坏账损失情况;整体应收情况及存在问题分析;并列出截至本月大额应收保费清单(前10位),格式如下:
大额应收保费清单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险种类别 |
应收金额 |
帐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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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险种综合赔付率、综合费用率情况,分析波动情况及波动原因。
(四)分险种承保利润情况
三、承担风险的情况
(一)分险种承保件数、保险金额和责任限额、费率情况,包括同比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
(二)本月承保的保额和责任限额超过3000万元的业务情况,包括险种、保险责任以及再保险安排。并列出本月大额承保项目清单(保额居前10位),格式如下:
大额承保项目清单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险种类别 |
保额或责任限额 |
再保险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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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事项的报告
(一)根据《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保监会令[2003]3号),包括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自然灾害及公共安全事故。
(二)遇会计政策、险种分类发生变化导致统计口径变化,请详细说明变化情况及此变化的影响。
五、经营措施效果分析
(一)公司对短、中期市场形势的分析、判断。
(二)公司已实施新策略的预期或实际影响,包括新条款、新费率、新险种、新渠道、新服务方式进入市场后的反映。
(三)存在问题及当前、未来的业务开展重点。
六、有关建议
对监管部门工作的建议。
附件二:
寿险公司月度分析报告提纲
提示:各公司月度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简要介绍本月(季)业务发展的基本情况,包括保费收入和赔付及其同比、环比情况,期交比例、险种结构以及其他变动较大的指标及其变动情况。
二、着重分析公司本月(季)业务变化的原因,可具体到某险种或某销售渠道。
三、各销售渠道保费收入情况、产能情况、网点数量。本月底保险营销员人数,本月新增、减人数,营销员管理、培训最新动态。
四、根据《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保监会令[2003]3号),列举本月(季)出台或发生的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或事件,及其对业务的具体影响。
五、经营措施效果分析。可结合第三部分内容,简介公司的发展机遇或应对措施。
六、对本月整个北京寿险市场的看法以及以后市场发展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