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保监发[2008]116号
各人身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各在京直接经营业务人身险公司总公司:
近期,保监会印发《关于人身保险产品税收宣传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8]43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各人身险公司保险产品税收优惠宣传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公司应认真学习《通知》精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有关宣传资料和培训内容的专项清查工作,并于2008年7月10日前将清查整改报告报送我局。报告内容应包括采取的工作措施、清理情况及发现问题、下一步防范措施等。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