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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精算报告电子文本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废止)

  

保监厅函〔2006〕50号

   

各寿险公司、各养老保险公司、各健康保险公司:

  为加强对精算报告的管理,现就报送精算报告电子文本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应于2006年3月15日前报送2004会计年度精算报告、2004会计年度以前的历年责任准备金评估报告电子文本(每年的电子文本应分开);

  二、从2006年1月1日开始,各公司应根据《关于印发<精算报告>的通知》(保监寿险〔2005〕8号)要求在报送精算报告的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三、电子文本应采用PDF文件格式,内容、格式、分页等应与纸质文本完全相同,其中报表还应另外以EXCEL表格文件填报。电子文本可发送电子邮件(actuary_life@circ.gov.cn或用邮寄磁盘的方式报送。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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