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发〔2002〕137号
各保监办:
为做好机动车辆保险监管工作,明确监管重点,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督促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切实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促进财产保险健康快速发展,现将《机动车辆保险监管职责划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机动车辆保险监管职责划分》